『疑似狂犬病或麗沙病毒感染動物抓咬傷臨床處置指引』修訂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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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/05/08
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8.01.14來函說明:
1.依據「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」107年第一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。
2.旨揭指引係參採世界衛生組織(WHO)、美國疾病管制中心(CDC)及英國衛生部(PHE)等國際相關文獻進行修訂。
3.本次修訂重點摘要如下:
(1)針對免疫功能不全之病患,無論是否已接受暴露前預防接種或曾接受完整暴露後接種者,仍須給予狂犬病免疫球蛋白,且暴露後仍須接種4劑狂犬病疫苗,如無法依前述時程接種者,則以5劑流程接種。
(2)針對境外遭狂犬病等風險動物抓咬傷後續疫苗劑次之銜接,續依接種時程提供疫苗接種,以銜接未完成劑次。
(3)增訂非本國籍人士於境外遭疑似狂犬病動物抓咬傷之疫苗接種原則。
(4)增列暴露後疫苗接種流程圖,並將現行使用之暴露後、暴露前預防接種紀錄卡,以及中英文衛教資訊等相關資料修訂後併入本指引。
4.『疑似狂犬病或麗沙病毒感染動物抓咬傷臨床處置指引』修訂版詳如附加檔案。